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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每年的11月是全省“捐赠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5:17 都市快报

  记 者 陈文龙

  本报讯 爱心是可以传递和感染的。昨天,省行政中心大院内爱心涌动,在“省级机关党员干部‘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大红横幅下,省委书记习近平、省长吕祖善等省领导及副省级以上老同志带头捐款捐物,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送上一份温暖、献出一份爱心,此举拉开了全省“捐赠月”活动的序幕。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指示,从今年开始,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已经在全国开展10年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把每年11月定为捐赠月。

  当天,省民政厅正式公布“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省社会捐款接收地点和账号。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省民政厅1号楼101室,邮政编码:310007,咨询电话:0571—87050231 87050200联系人:梁劲羽 周广喆;接受捐款户名:浙江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开户银行:杭州商业银行市府支行账号:78202011301677。

  省民政厅统计,省直机关的党员干部昨天踊跃捐款,截至下午5时,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已收到捐款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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