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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烟花爆竹须遵守6个“严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6:4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东实习生陈芋行)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事故,成都市安监局于昨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必须遵守六条“禁令”,否则一律停产整顿,不合格就立即关闭。

  昨日,成都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通知》要求,烟花
爆竹生产企业严禁擅自扩大生产规模;严禁改变工房用途、超许可范围、超生产能力、超定员、超药量及违规使用禁用药物氯酸钾等进行生产;严禁生产企业将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转卖、转租给非法生产经营者,一经发现违规现象,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处重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购买非法生产户的成品、半成品;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自己的产品给非法生产户贴牌生产;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非法生产户提供技术支持。此外,《通知》还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对各生产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提高操作技能等,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生产企业还必须建立完善的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登记台账,未建立或流向记录不全者一律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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