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公务机要费”俨然成陈水扁一家零用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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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7:2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4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案3日侦结起诉,台检方发现,陈水扁家庭成员包括扁妻吴淑珍、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所核销“公务机要费”发票共89张、金额达183万5575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吴淑珍去年购买一只价值132万元钻戒,也有27万元用来申领“公务机要费”。台媒指出,“公务机要费”俨然成为陈水扁家庭的零用钱。
据台“中央社”报道,“公务机要费”案起诉书指出,扣案的“公务机要费”支出凭证当中,经查确定实际购买人为吴淑珍者,共计29张,金额总计149万元,消费内容包括餐饮及购买黄金摆饰、衣服、皮鞋、钻戒、太阳眼镜等物,由于吴淑珍在选购时有试穿、试戴、量尺寸、送回修改等过程,台湾检方认定这些消费属贪污所得。 起诉书指出,吴淑珍于2004年7月26日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晶华酒店卡地亚精品店所购买的钻戒花费高达32万元用来申领“公务机要费”;再者,吴淑珍于2005年6月上旬到蒂芙尼中山店所购买价值132万元的钻戒,检方查出其中27万元是以SOGO百货的商品券支出,发票也用来申领“公务机要费”。 此外,台检方也查出,陈幸妤刷卡付款的发票用来申领“公务机要费”的有20张,金额总计为17万元;赵建铭刷卡付款的发票经用来申领“公务机要费”者有8张,金额总计为7.8万元;陈致中刷卡付款的发票经用来申领“公务机要费”者有32张,金额总计为8.6万元。台湾东森新闻指出,“公务机要费”似乎成为陈水扁一家的零用钱。 台湾“中广新闻”报道说,台湾检方追查“公务机要费”案,历经4个月大规模侦办,这段期间,曾经两次密讯陈水扁,一次密讯吴淑珍,总共讯问被告和证人多达276人次,就连侦结的前一天,还讯问了“寒舍”董事长蔡辰洋。另外,台检方表示,该案清查比对的发票号码多达743笔,陈水扁夫妇涉嫌以他人发票诈领“公务机要费”中的“非机密费”共1480万元。 (云鹏) 相关专题: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