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相残老父棍毙儿子 获刑11年赔偿经济损失4.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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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8:1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徐玲玲报道:放养鸭子起纠纷,引发父子相残,父亲用竹棍打儿子颈部致其死亡。昨日,天门市市民董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汉江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其儿子经济损失4.9万余元。 今年5月3日下午6时许,69岁的董某与儿子在该市汉北河九真八一大桥附近放养鸭子,在驱赶鸭子时,儿子认为其父驱赶的鸭子是自己的,两人为此发生激烈争执,儿子将其父
汉江中级法院一审认为,被害人不顾伦理道德,在争执中动手殴打其父,存在严重过错;被告人董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