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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报”骂贼 合适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9:12 新文化报

  

“大字报”骂贼合适吗?

  这样发泄欠妥

  本报讯(记者 黄维) 食堂打饭也偷东西!大学是怎么上来的?……

  昨日中午,长春某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门前,一群学子围着门上一张花花绿绿的“大字报”议论纷纷,“怎么能在食堂门上贴这个啊,多影响食欲啊。”“骂的好,这贼就该骂。”对于这种“作书伐贼”的做法,有人不解,有人夸。

  骂什么

  不要脸的贼 烂手、出车祸

  

  昨日12时许,记者在该校饮食服务中心西门看到这张题为“你个不要脸的贼”的“大字报”。“大字报”是一张规格为60厘米×40厘米的绘图纸,用颜色各异的水彩笔写成,从字体颜色选用、书写格式和行文能看出,作者颇具匠心,对窃贼非常痛恨。其中“不要脸”三个字是用醒目的红色写的,通篇最大的字——“贼”用的是黄色水彩,加大、加粗写成。

  “食堂打饭也偷东西!大学是怎么上来的?这么低的素质,爸妈是怎么教育的?那两个钱够你花几天?……这么大个小伙子,穿的(得)人模狗样的,缺德啊!……祝你早日被逮,啊!!!”围观者分析,这是有人在食堂丢了财物,知道是谁偷的,却拿对方没办法,无处发泄,于是贴了这张纸,诅咒对方吃饭被噎,还要烂手、出车祸。

  谁写的

  30岁黄发女子?20岁女子?

  

  “这张纸是一位30多岁的黄头发女子贴在这儿的。”“不对,是名20多岁的女子贴的。”两个学生争论起来。在文章右下角记者看到一名“跟帖”者签名,名字前面注着院系,记者遍寻该院系,查无此人。

  “不少同学在图书馆张贴寻物启事,像这种骂贼‘大字报’,在我们校还是首次见到。”负责清理墙上野广告的保洁阿姨说。

  饮食中心值班室工作人员说:“我们负责饮食中心保卫,如果我们发现学生丢的钱或餐卡,我们会贴通知,让他们认领,如果丢了钱,我们会联系有关部门。‘大字报’是谁贴的,什么时候贴上的,我们也没注意,但这种行为肯定不对。”

  同学说

  有人“跟帖”支持 有人反对

   “支持”、“顶”、“我支持你,骂死他,特别是偷手机的,该死!”在这张纸上,不少围观者采用网络回帖的方式留言。

  在食堂进餐的张同学认为,这种做法让人不舒服。

  “这些‘跟帖’可能是丢过东西的同学写的,不能代表大家的观点,为避嫌,对这种发泄持不同看法的人只能‘口诛’,不敢‘笔伐’。偷东西的人固然素质低,你这样做,不是让自己和他的水平看齐吗,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解决吗?”

  律师说

  虽然不违法 但有些过激

   吉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纯科说:“这只是一种发泄方式,因为文中没有提到这个‘贼’是谁,没写姓名,因此未涉及到具体的侵权对象,行为不构成违法。但从影响市容市貌角度来看,这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王律师同时表示,遇事应采取合法途径解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挽回损失,不要采取这种过激、不当、不道德的宣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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