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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 六成商家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1:10 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昨日,“电动自行车可否上牌上路”问题最终尘埃落定——广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广州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据了解,“禁电令”将于下周内实施。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证实,广东省政府同意“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等
管理规定后,相关部门马上起草通告,报至广州市公安局法制部门。通告在市政府备案,然后发出。据了解,通告将于下周内发出,并即时生效实施。一线交警告诉记者,届时,通告就可以作为交警的处罚依据了。

  不设“教育期”缓冲

  昨日,有市民向记者提出疑问,“限摩”都有教育期,那么对于禁“电”,会不会有只教育不处罚的过渡时间?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从通告发布实施后,交警就会马上按照规定执罚,不会设定教育期或过渡期,请市民作好准备。

  目前,广州估计有超过20万辆没上牌的

电动自行车,是否像“限摩”一样,车主能获得赔偿呢?昨日,该名消息人士对此斩钉截铁地说:“绝对不可能获赔偿!”

  据了解,对“禁电动车”这一事实,广州市从一开始就明确态度,从发现电动自行车用户增多的苗头开始,透过广州交警部门,广州已经多次表态:“拟不允许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并告诫市民不要购买。在此情况下,一些市民心存侥幸购买电动自行车,只能自行处置。

  按两种标准处罚

  据透露,从通告正式出来后,广州交警就会按规定严厉查处非法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具体处罚标准分为两种。

  一是如果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的,将按驾驶无牌非机动车处理,交警会现场开出罚单,驾驶者将被罚50元,如果没有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的来源证明,还会被暂扣车辆。据交警路面执勤所见,绝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是远远超过这一时速的。

  二是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将会按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理,这一“罪名”又分两种,如果是驾驶人有驾驶证的,会扣完12分,并处以最高达1500元的罚款。如果驾驶人没有驾驶证的,将以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理,最高可处以行政拘留。而事实上,驾驶证的准驾车辆车型里,并没有电动自行车一项。所以开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就属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

  六成商家已撤退

  记者昨日走访了海珠、天河、越秀、白云等地,发现与今年7月底相比,已经有起码六成的电动自行车商家已经撤退,以海印桥南曾经的电动自行车经营一条街为例:7月底,记者记录的当时这里有电动车商家共11家,昨日重访,发现只有4家还在做电动自行车生意,其中最大的那家已经改成了

宠物
医院
。一个深圳品牌的专营店负责人表示,昨天看到广州“禁电”的确切消息后,正打算提早撤出。

  然而,只将电动车为作兼营项目的自行车行老板们比较平静,甚至认为另一方面,主营的自行车销量会上升。新港中路一家自行车老板吴先生说,他昨天已准备多进款式好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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