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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仍共居一所前夫砍伤前妻男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1:32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刘虹】夫妻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在一所房子里,前妻男友深夜来访让前夫心存不满,并持刀砍伤前妻男友的脸部。这在电视剧里可能发生的情节,在本市真实地上演了。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前夫有期徒刑两年半,并赔偿前妻男友经济损失费3000余元。前夫不服,已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郭某与前妻刘某某离婚后仍然共同居住在一套房子里。今年6月1日晚11时,刘某某的男友任某到该房去看望刘某某,郭某对此心生不满,遂进入厨房拿出菜刀欲加害任某,任某见状从房内跑出,郭某持刀紧追,在楼栋口追上任某,持刀猛砍其左脸。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将郭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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