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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放弃回购经济适用房 租售比将提到1比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3:47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贾中山) 昨天,市规划委公布了《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和9月底公布的草案相比,此次征求了社会各界、专家和公众意见并经市政府批准的住房建设规划确认:北京不会回购经济适用房,而是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将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比4左右。

  建三个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在谈到目前的北京住房市场现状时,规划称,北京已经初步形成了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的住房供应体系,但是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规划称,在客观分析北京市住房实际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阶段目标,综合考虑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土地、

能源、水资源和环境等承载能力,北京制订了《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北京将逐步健全和完善分类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机制。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建立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

  五年内新建130多万套住房

  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北京计划共建设112万套住房用于市场供应。其中,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至60万平方米,约1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约9250万平方米,套数约90万套。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从总量上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

  和9月底公布的草案相比,此次正式公布的住房规划放弃了政府回购的计划。今明两年北京将安排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居住用地约3平方公里。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均在90平方米以下。

  另外,北京将逐步实现经济适用住房由政策性商品住房向保障类住房的过渡,界定并严格审查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转变供应模式,由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将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比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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