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保留案号继续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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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昨天侦结“国务机要费”案,起诉、缓起诉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六被告,他表示,全案虽已将相关人涉及贪污、伪造文书等罪侦结起诉,但仍有必要追查还没清出的发票、未到案的海外“工作人员”,因此“查黑中心”仍保留“95查字第17”的案号,续查后续案情。 陈瑞仁表示,由于还有很多报账发票没有追出买受人,包括“甲君”在内的海外秘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