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原副总王成立受贿180多万判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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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你为我儿买房,我送你官帽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候晓辉报道:昨日上午,原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集团)常务副总经理王成立,因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据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共计人民币183.6694万元、美金2.2万元。从2004年起,广钢集团多名高管人员涉及经济案件。2004年10月,在广钢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与此同时,在王成立以儿子的名义购买另一房子时,他的另一名下属黄某送给他人民币40万元,用于购房,还花20万为王成立进行了装修。在此间的一次饭局上,黄某还给过王成立7万元。王成立儿子出国时,黄某也表现得很热心,送上了一个3000美元的红包。此后,王成立推荐黄某担任了广钢集团工建公司总经理。 1998年至2003年,王成立还收受台山市某施工队的负责人袁某的过节费人民币2.7万元,美金1万元,王成立一如既往地“有恩报恩”,为其结算工程款项提供便利。2003年初,王成立又收受潮阳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肖某贿送的人民币20万元。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王成立有期徒刑15年。 (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