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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护师拿患者练针惹争议消协称患者有选择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0:41 新文化报

  患者称:我们的胳膊不是试验田;医院称:这是培养实习护师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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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林林 邹智威) “第一针必须由实习护师扎,扎不上护师再补扎。”近日,长春市民董梅(化名)就诊时遇到这事,几番坚持后,无奈的她还是成了“试验品
”。

  

  患者:我信不着实习护师

  

  10月29日早,董梅因病到长春某大医院,急诊室医生根据病情开了药,随后她到静点室准备注射。当时一胸前佩戴着蓝标牌的“实习护师”接待了她。“我血管细,实习护师也扎不上,能不能让护师给扎?”董梅对里面一戴着绿标牌30多岁的护师说。“不行,第一针必须由实习护师来扎,这是医院规定。”该护师说。

  “实习护师根本扎不上,以前尝试过很多次了,这次我特别难受,护师你快点给扎吧!”董梅央求说,“可是护师却说,实习护师交实习费了,所以得让实习护师实践。”

  无奈,董梅只好伸出右手递给实习护师,果然,针头在血管里扎了好长时间还没回血,疼得受不了的董梅喊了出来,护师忙接过针头扎了几下,针管才回血。

  

  医院:医院有规定 患者要理解

  

  目睹了整个过程的记者,随后以董梅朋友身份来到该医院总值班室,一名值班男领导称,这确实是医院的规定,患者来这里看病就要遵守医院的规定。

  11月1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医院总值班室,当日值班负责人严某肯定了“第一针必须由实习护师扎”这一说法。而当记者提出患者来医院看病和打针,有选择医护人员的权力时,严某说,选择医生得多交钱啊,同样,没多交钱当然不能选择护师了,必须按照医院的要求做。

  随后,记者来到医务部,一位姓陆的副主任说,医院有带教任务,每年有6所学校的100多名学生来实习,每人每年要交实习费。为了让他们掌握实践经验,一般都是由学生来扎第一针,如果第一针扎不上,必须由护师扎。

  至于是否是医院的规定,陆副主任称没有文字条款,但一直是这样做的。

  

  市民:患者的胳膊就像试验品

  

  在该医院静点室打针的一位女士说:“每次来这里打针,总是实习护师给扎,第一针经常扎不上,我们把胳膊一伸出,就像试验品。”而另一位老大爷则说:“其实也可以理解,毕竟护师需要实践经验,咱看病都想找一流的医生和护士,可是今天你拒绝的也许就是明天的一流医生或护士,所以还得有人甘愿当这个‘试验品’。”

  对此,多数市民表示医院和患者应该互相理解,医院应该考虑实际情况,事先告知患者,并在患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实习护师给其注射,如果因特殊情况拒绝实习护师的话,医院应该给患者方便。

  

  卫生厅:属医院服务范畴的事情

  

  就此,1日,记者采访了省卫生厅的相关人士,据介绍:“首先这样的事情不属于医疗事件,也不属于医疗事故和纠纷,它只是个别医院服务范畴内的事情。其次,医院接收实习护师或是医生,对于一家公立医院来说是义务。但是这期间的关系(实习医生和患者、实习护师和患者)由医院来负责协调处理。而按照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患者是否有义务接受实习护师的注射没有明确规定,但通常应该经过患者的允许。”

  

  消协:患者有选择医护人员权力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患者到医院治病,有权力接受或拒绝实习护师或医生的诊治。实习护师给患者注射是医院在给患者提供一种服务,患者是可以拒绝的。业内人士也指出,医院的第一要义是看病,为患者服务,而教学、实践应该在满足患者的前提下而做。

  对于医院是否应该让实习护师为患者打第一针的事情,您是如何看待的呢?请拨打本报的电话0431-5374403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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