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父亲情妇砍131刀”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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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2:3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本报讯 丧妻的父亲和别的女人同居,遭到17岁女儿的极力反对。一条不知来源的手机短信,将这一矛盾激发。当男方准备终止这段恋情时,情妇举起了手中的菜刀,朝情人17岁的女儿砍了131刀,直至毙命。(详见本报8月29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蔡某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5.56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