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不合格型煤逐出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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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4:37 华商网-华商报 | |||||||||
为确保今冬采暖期空气质量,西安市环保局已采取了五大措施对燃煤锅炉进行有效监管。 一是西安市环保局会同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型煤、兰炭质量每月进行一至二次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或在生产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重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勒令其退出生产、销售市场。
二是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于不按照规定私自使用原煤或使用劣质煤的单位,将依法从重处罚。对应该使用型煤,但依然擅自囤积、使用原煤的单位,将没收其高污染源设施并实施处罚。 三是组织委托煤质监督监测工作,从源头控制燃煤烟尘污染。对不达标或不符合政府管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重罚并向社会曝光。 四是加大了对洁净煤技术应用的推广力度。 五是环保部门加大了对大蒸吨燃煤锅炉的环境监管。对煤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及超标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的燃煤设施使用单位,将依法从重处罚,直至责令停运。本报记者俞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