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行分设”给居委会“松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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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4:5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厦门11月4日电 记者蒋升阳报道:“实行‘议行分设’后,社区事务工作站承担了繁杂的事务工作,居委会不再担负政府职能,真正成为为居民代言的自治组织。”厦门市思明区龙山社区居委会主任葛志梅日前说。今年夏天,龙山社区“海选”产生了居委会,并试行“议行分设”的社区管理新模式。 所谓“议行分设”,就是明确居委会职责为参与决策社区事务、监督社区行政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居委会干部8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忙于应付上级各种检查和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根本无暇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龙山社区管理机制的新模式是:政社分开、议行分设、选聘分离。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分开,社区居委会为议事层,由社区成员直接选举组成,行使社区民主议事、民主管理的职能;社区事务工作站为执行层,由政府聘请专职的社区工作者组成。民政、城管、治保、计生等牌子统统从居委会拿下来,转移到社区事务工作站,职能也随之转移。居委会不再对应政府工作。据悉,这一制度将在该区有条件的社区逐步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