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报停收费将有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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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8:1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济南讯济南酝酿对集中供热进行变革。11月3日,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答了市民非常关心的供暖时间、分户计量、用户报停等热点问题,并表示明年济南的集中供暖将有“新动作”。 据了解,济南集中供暖为当年11月5日至次年3月25日,不少市民对此有不同意见。目前,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已向立法部门提出修订立项,明年将对集中供暖时间进行调整。
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还表示,省城新建的小区,供暖必须要分户控制,否则将不予集中供暖。 济南市供热办有关人士表示,济南原则上不允许集中供热居民报停,需要报停的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但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角度考虑,应该鼓励用户报停。有关单位正在调研,准备制定报停条件和收费标准,该标准有望明年出台并开始实施。(常新喜)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