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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官夜晚出海解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0:30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 张敬 实习生 王馥隆 通讯员 石福新 王磊】 某货物运输公司与船舶所有人张某签订了船舶租赁合同,可是该公司拒付租金不说,在合同到期后还拒不归还所租用的工程船舶。张某屡次催要未果,遂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并向法院提出了保全申请。海事法院经过详细调查之后,经过多方工作终于当晚成功扣船。次日租船人支付了租金。

  日前,船舶所有人张某与某货物运输公司签订了船舶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了具体的
租金数额以及还船日期。然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运输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张某支付租金,甚至在合同到期后仍然不把船还给张某。张某从湖南几次赶到天津与该公司协商都无功而返。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张某于10月26日向本市海事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了诉讼保全。立案庭的法官在审查了申请人的材料,并详细向申请人了解了情况,决定立即对涉案船舶进行扣押。

  由于该船舶属于小吨位的工程船,在海里往来进行吸泥运沙填港的施工作业,且始终不停靠港口码头,因此所处位置不能确定。法官一边让申请人迅速落实船舶准确作业位置,一边抓紧时间制作文书。临近下午下班时间,申请人得知该船舶满载泥沙,已经到达天津港的填海工程区域,很快会卸完泥沙回到海里继续工作。贾延景副院长和石福新副庭长决定立即行动,亲自带队迅速赶到海河码头。由于该船舶还在浅水区施工作业,稍大一些的船舶都不能靠近,因此拖轮以及海警支队的巡逻船都不能通航。法官经与码头边停靠歇息的渔船主协商,决定雇用他们的渔船去靠近工程船。18时,渔船驶向海河口外的工程船施工地。在行驶了近1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了天津港南疆的最东端填海施工区域。夜色已经降临,申请人凭着对自己船舶的熟悉,很快从10多艘工程船中辨认出属于自己的“鄂浠水货0085”轮。渔船靠妥,法官登上了工程船。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顺利扣押了该船,并向船长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和扣押船舶命令。

  27日,双方当事人均被传唤到海事法院。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租船人当场支付了租金,该工程船由租船人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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