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搞装修先挨物管“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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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1:0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如果安装太阳能、搞装修的人员要进物业小区作业,物业公司要收取相关的费用,但这种收费并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昨日上午,寿县现代汉城小区居民向本报反映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强行收取每户50元太阳能管理费和100元的保安费。对此,居民们很有意见。 昨日下午,记者与该小区物管公司刘经理取得联系,刘经理未否认上述两项被投诉
该物业公司收取上述管理或保安费用是否有合法依据呢?该公司刘经理坦诚说:“收费批文的问题曾向县物价部门汇报过一次,目前批文未下来。”他说,因此他们公司在收费前先与被收费者签协议,同意的才收,不同意就不收,没有强行收费。 (本报记者 窦祖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