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追诉经验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1:34 正义网-检察日报

  看点:

  作为浙江省办理刑事案件最多的基层检察院,义乌市检察院近年来公诉案件数量一直保持在每年千件以上。今年1月至10月,该院共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666件2682人,居浙江检察系统首位!同时,该院加大追诉工作力度,从2004年到今年10月底,共追诉犯罪嫌疑人67名,追诉被告单位13个,涉及罪名39个,所有追诉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
决,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追诉经验解读
检察干警对追诉案件进行讨论

  义乌市检察院的追诉工作这些年一直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居领先地位。他们怎样在办案任务极其繁重的情况下,仍然将追诉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该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将他们的经验形象地总结为“三招七法”,“三招”为纲,“七法”为目,纲举目张,织成了恢恢法网,将漏网之鱼一网打尽。

  “三招”为纲

  第一招:追诉有功者有奖

  根据以往追诉工作经验,2004年义乌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追诉工作的决定》,完善了奖惩机制,加大了精神物质双重奖励力度,明确规定对年度追诉工作成绩突出的干警予以记功表彰,同时对审查不严、发现漏诉案件的承办人追究相应行政经济责任。义乌市政府每年专门拨出5万元经费用于奖励检察院追诉和立案监督有功人员。2004年以来,该院先后有6名干警因追诉成绩突出被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记功,32人次被嘉奖、表彰。

  第二招:公诉人也要有侦查意识

  在追诉过程中,义乌市检察院还有意识地强化和培养公诉干警的侦查意识,将侦查意识贯穿于整个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一些特殊的案件,公诉干警还和公安机关一起追捕犯罪嫌疑人。该院公诉二科副科长朱海平谈起去年他追诉的一起案子,至今记忆犹新:傅江等五人故意伤害案中,几个犯罪嫌疑人从邻县赶到与义乌市交界处作案,为了抓获周新园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朱海平和同事5次连夜赶到邻县,守候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出没的网吧、舞厅和住所附近,终于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起诉至法院,三人均被判处实刑。

  第三招:与公安机关形成追诉合力

  义乌市检察院在依法开展追诉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使该院的追诉工作年年有新突破。2005年5月在办理吴琅辉等三人假冒“高露洁”等注册商标案时,检察官们通过提审发现还有多名共同制假售假的犯罪嫌疑人,于是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联手开展调查取证,缉捕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了整个制假网络,在原有3名被告人的基础上,又追诉了5名被告人和2个被告单位,有力地震慑了制假分子。该院和义乌市公安局一起荣获中国外商投资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05年至2006年度“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办案人朱海平也因此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七法”为目

  方法一:在阅卷中发现线索进行追诉

  今年3月,该院在办理查道平诈骗一案中,承办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查道平是周陶勇、操闰龙团伙诈骗案中的主要成员,两名主犯尚有部分犯罪事实没有认定。该院遂组织干警赶赴浙江湖州,调取相关材料,奔赴十里丰监狱,经过几个回合,突破了周陶勇、操闰龙的口供,将已经在此服刑的周陶勇、操闰龙押回重审。提起公诉后,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四年。

  方法二:在讯问中发现线索进行追诉

  该院在办理田勇等二人抢劫、盗窃案过程中,公诉一科副科长许健发现周章祥可能参与抢劫作案。提审犯罪嫌疑人时,他故意提了一下周章祥这个人,犯罪嫌疑人无意识地反问了一句:“周章祥是否在审?”对这一带而过的话,承办检察官高度警觉,加大审讯力度,初步查明了周章祥也参与了抢劫。经进一步排查,承办人发现周章祥因犯故意伤害罪在浙江十里丰监狱服刑,遂赶赴十里丰监狱,之后将周章祥押回义乌,一并提起公诉,周章祥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方法三:对在逃人员进行追诉

  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中,有很多涉案人员往往注明“在逃”,该院公诉干警在审查时总是要进一步核实,“在逃”是否确实?到底逃向何方?真实身份能否查清?有无到案的可能?通过教育同案犯和知情人,鼓励检举揭发在逃人员,从中发现线索进行追诉。

  方法四:对另案处理人员进行追诉

  对起诉意见书中列明“另案处理”的人员,义乌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总喜欢刨根问底问个明白,是否真的已经作另案处理?如未作处理是何原因造成?通过对比从中发现线索进行追诉。去年该院在办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涉案增值税发票是江苏省江阴市人程榴平虚开,而案卷显示程榴平已另案移交当地警方处理,但当地警方对此案并不清楚,也未作处理。该院遂决定对程榴平予以逮捕,之后提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上海人李某和居间介绍的义乌人张某也浮出水面。通过对一“另案处理”人员的深查,追诉了三人,提起公诉后,他们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方法五:对证据不足人员补证后进行追诉

  在一些案件中,有些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往往是缉捕后又释放,再进行调查取证和追捕都很困难,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极可能心存侥幸,继续危害社会,但对此类案件的追诉更需要不辞辛劳打持久战。2004年初,该院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多次抢劫,但因证据不足已被释放。承办检察官不满足于现有材料,通过内查外调,补充相关证据,最终将郭某起诉到法院,郭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方法六:对以罚代刑依法进行追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对构成犯罪案件作非刑事处理的,该院决不迁就,依法坚决予以追诉。2005年3月,公安机关移送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徐志明纠集20余人在公共场所行凶致人重伤。在审查中检察官们发现,当时公安机关将其中两名涉案人员抓获并制作相关笔录后,认为不涉嫌犯罪,仅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后予以释放,而现有证据可认定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义乌市检察院果断决定对两案犯依法追诉,直接作出逮捕决定,交公安机关执行。最终两人均被判刑。

  方法七:对妨害司法犯罪的人员进行追诉

  在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受贿案件中,容易出现为了帮助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当事人家属或指使证人作伪证,或进行妨害作证的犯罪活动,该种行为危害极大,直接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必须予以追究。该院在办理韩建设受贿案过程中,韩建设的妻子潘某找到行贿人张某、孙某,要他们作伪证。在庭审中,行贿人张某、孙某双双出庭翻证,公诉人果断建议法庭延期审理,随即对行贿人张某、孙某进行审查,查清了潘某指使行贿人作伪证的事实,依法对张某、孙某以伪证罪、对潘某以妨害作证罪进行追诉,妨害司法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追诉经验解读
与公安机关一起商讨案情

范跃红 范文中 金叙飞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