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醉酒口渴砸碎店门“取”水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2:2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淄博11月5日讯10年内受到公安机关6次处罚,仍然不思悔改。一次醉酒后因为口渴,砸开小店的玻璃门进去偷矿泉水解渴。日前,43岁的王某被张店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43岁的王某是博山区池上镇人,从1985年开始,在十余年的时间里,他先后6次因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的处罚,今年9月劳动教养期满被释放。释放后,王某来到张店打工。10月31日,王某打工挣了
30元钱,高兴得不得了,晚上独自一人在小地摊喝酒庆祝。夜晚11时许,一斤白酒下肚的王某四处游荡,来到淄博长途汽车站。口干舌燥的他看到一个存着小商品的房间里有矿泉水和火腿肠,就搬来一块大石头,砸开玻璃门,闯进屋里盗窃矿泉水两瓶、火腿肠两根。张店区兴学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迅速出击,将正在路上大摇大摆、边吃边喝的王某抓个正着。


王恒 李淑娟 邢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