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经营管理归北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2:40 新闻晨报 | |||||||||
□据京华时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近日召开第20次会议,传达了中央关于国家大剧院管理体制的决定。 根据文件,国家大剧院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企业运营,其后期建设和管理移交
11月1日,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视察国家大剧院工地时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大剧院管理体制的决定。他说,国家大剧院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企业经营。同时,大剧院的后期建设和建成后的经营管理将交北京市负责。汪光焘说,领导小组尊重业委会安排的进度,国家大剧院定于明年7月完工,不能再变化,保证党的十七大能够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