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撞游客应担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2:4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昨日本报以《救回8人花了4万元》为题报道了8名游客被困大公岛4个小时后经海事部门全力搜救获救的消息。海事局局长为此次营救算了一笔账,4个小时的营救耗费4万元,所有费用均由国家承担。很多读者和网民通过早报热线82888000指责游客的莽撞行为。 市民吴女士说:“国家的财富资源是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也不该花在这些本可以避免的支出上吧,政府、媒体三番两次告诫市民大公岛要慎行,为什么就不听呢?”
市民高先生说,国家资源是全体纳税人的资源,应为全体纳税人服务。应尽量减少因个人不负责任行为浪费全体纳税人的资源的现象。对此类行为我建议应适当收取费用,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网友“忧伤的小鸟”认为:“公民遇险,政府部门应全力负责救人,但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 海上搜救中心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对于涉及人命安全的救助将不收取任何费用;人命救助之后的商业救助,须向被救助方收取一定费用。 (李彦宏 孙静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