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打了疫苗 须挂统一“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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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3:5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静舟 为您报道 兰州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昨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狂犬病免疫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今后所接种过疫苗的犬类都将佩戴统一的免疫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的动物,都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据悉,近年来国内部分地区人感染狂犬病的比例呈上升之势。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
根据通知中要求,凡从事动物饲养、经营、诊疗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的动物,都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另外,为了保证犬类疫苗接种的质量,消除消费者心中的隐患,今后所接种过疫苗的犬类都将佩戴统一的免疫标识。据悉,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部署安排之中,《犬类免疫证》和免疫标识由市农牧局正在统一定制。 兰州市农牧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全国疫苗供应比较紧张,现兰州已经联系厂家紧急调运1万份狂犬疫苗。由于目前市场上狂犬疫苗种类较多,兰州市农牧部门根据常年临床经验,建议注射“弱毒”疫苗,平均每支价格在3.5元左右,一般一只犬一年接种一次即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