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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面临法律真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6: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因教材采购而出现的商业贿赂犯罪在全国并不鲜见,其深层次的根源在哪里?怎样才能改变回扣“潜规则”法律监管空白这一尴尬现状?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检察官:“潜规则”折射监管空白

  针对学校教材采购中出现的商业贿赂犯罪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重庆市检察院有关
人士。据介绍,教材采购最早由新华书店直接对高校,后来教材由学校采购,教育部于1996年发文允许学校在教材采购过程中提取9%至12%的发行费用(即“明扣”),返还学生5%,其余回扣用于劳务、搬运等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于高校对回扣管理监督不严格,在保证其“明扣”利益的前提下,对“暗扣”管理不力,这就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该人士称,关于图书回扣问题,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均没有规定,只有文化部在1985年6月出台的《关于禁止图书发行工作中收受‘回扣’的通知》中有所规定。该《通知》提到:图书馆和其他需要经常采购图书的单位,不得向书店或出版社索要回扣;出版社也不得用向这些单位付回扣的办法拉生意。但该《通知》既不具有可操作性,也不具有约束力。再加上各相关单位监管不力,甚至不加管理,给索要回扣或付回扣拉生意提供了繁衍的温床。

  法学家:商业贿赂已成腐败温床

  西南政法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专家分析认为,高校系统教材采购人员受贿案的产生,有其深层次原因:一是教材定价太高,这一方面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给图书销售各中间环节层层揩油提供了空间;二是教材垄断经营,教育系统财务制度薄弱,管理不透明,学校财务制度不完善;三是缺乏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的经费属单位自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在每年审计检查中大多是走马观花查一下,很少深究,有时对发现的问题、涉及的款项,只给予没收,并未提出规范性的整改措施。

  该法学专家表示,现在商业贿赂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普遍性,但它却被很多人错误地认为这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其实,它是一种腐蚀剂,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律师:应通过立法改变现状

  如何改变目前无法可依的现状呢?重庆一家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提出两项建议:一是高校图书采购应该公开招投标,享受的实惠应该在减去相关成本后返还学生,若不具备发还给学生的条件,就该把它设立为基金,用来资助贫困学生。二是针对图书回扣法律监管空白这一问题,立法部门组织进行调研,通过立法改变现行法规滞后状况。 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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