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专项维修资金统归银行专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6: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房管局:严惩占用或挪用业主维修资金的行为

  本报讯(记者王玲)到今年10月份,成都已有1980个物业区域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的保障机制,占全市已实施物业管理的2735个物业区域的72.39%。昨日,成都市房管局向媒体公布了相关数据,并介绍了该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现状。

  32万余户业主建立账户

  据介绍,为保障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改造和更新的顺利实施,成都市于2004年4月1日正式在西部地区率先以市长令的形式施行了《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管理、使用纳入了统一的规范化轨道。到目前为止,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已经为全市的1980个物业区域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的保障机制,为32.81万户业主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的账户。

  强化监管透明查询

  据介绍,目前成都市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采取银行专户管理的模式。业主可凭缴款凭证到专户管理银行和监管机构实时查询当前账户资金的变动情况,同时,成都市房管局还专门开通了市民服务热线86279199,市民可通过该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

  此外,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主任严科宇还介绍,为防范资金流失,要求原代收单位将过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统一归集到专户管理银行,使本金及利息能及时建立业主分户明细账。

  侵占挪用资金立案严处

  不仅强化监管,对违规单位也将按相应政策予以处罚。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为确保资金归集到位,与有关单位紧密配合,对发出限期归集通知后逾期仍不归集的单位进行清理统计,查找拒不归集的原因,将违规单位予以公告并作为信用和资质等级评定的依据;对逾期无故拒不归集的代管单位,尤其是占用或挪用业主维修资金,群众反映强烈的,移交执法监察大队立案处理。

  新闻链接 维修资金咋用看明白

  1.缴存比例看清楚商品房:其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开发建设单位视有无电梯分别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5%和3%缴存,资金为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购房业主视有无电梯分别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和2%缴存,资金归购房业主所有。

  售后公有住房: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建立。其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售房单位视有无电梯按售房款的30%和20%提取,专款专用;购房人按售房款的2%缴存,归购房人所有。

  拆迁安置房:其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建设单位视有无电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5%和3%缴存,归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拆迁安置单位视有无电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和2%缴存,归被拆迁人所有。

  经济适用房:按商品房的标准缴存。

  全额集资建房:其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由集资人视有无电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和2%缴存,归购房业主所有。

  2.产权转移时资金如何变更

  按《办法》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的结余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原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余额,一般由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房屋灭失时资金咋处理

  因拆迁、灾害等原因致使房屋灭失的,业主持相关手续即可到监管机构办理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的注销手续,并到专户管理银行提取分户账中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