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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政务公开今后将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6: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云飞)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省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规定,凡是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只要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将可能受到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式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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