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豆罗水源地免受侵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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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6:26 山西日报 | |||||||||
政府闻讯喊停企业知错即改 位于豆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山西禹王焦化煤气有限公司大规模凿井,严重危害了城市公共供水安全,引发了忻州市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前不久,忻州市建设局收到了供水公司送达的紧急报告。
报告中明确讲述了禹王焦化煤气有限公司大规模凿井的危害:豆罗水源地是忻州市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凿井取水,城市公共供水将得不到保证。其次,忻州市饮用水资源紧缺,豆罗水源地近年来水位急剧下降,由于自备井取水比城市化供水成本低,导致节水意识弱化,浪费水严重,污水处理利用率低,急剧加快豆罗水源地使用寿命,危及城市供水安全。此外,禹王焦化煤气有限公司自行取水,其取水量成倍增加,高污染的污水将大量排放,豆罗水源地地下水一经污染,后果不堪设想。 《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饮用水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凿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到达的地区,不予审核同意和批准取用地下水。而就在2004年,为解决禹王焦化项目的用水,自来水公司已铺设供水专线,并签订了供水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供水公司利用水源地供水系统向禹王焦化煤气公司每日24小时连续供应生产、生活用水,禹王焦化煤气有限公司不得在水源保护范围内擅自凿井。 按照《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申请机关应当征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据忻州市建设局有关领导讲,忻府区有关部门并没有征求过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据悉,忻州市政府在得知情况后,已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落实并责令其停止。作为一家大企业,山西禹王焦化煤气有限公司也立即停止了这一行为。 本报记者范珉菲本报通讯员陈晓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