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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跌入菜窖受伤 窖主负无过错责任赔偿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7: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甫拥、程凌风报道:幼童玩耍时不慎跌入没封口的菜窖中,造成损伤,引发一场邻里官司。法院认为窖主负无过错责任。昨日,在法官的调解下,窖主与幼童父母达成协议赔偿2000元。

  今年5月初,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农民叶序洪在自己家封闭的后院墙内挖了一个菜窖,该菜窖挖好后一直没有封口。6月1日下午,同村幼童叶小强来到他家,与叶序洪的儿子一
起到后院捉迷藏。当时,叶序洪家没有成年人。奔跑中,叶小强不慎跌入菜窖,导致右脚髌骨骨折、头额部裂伤。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3600余元。

  因赔偿问题无法解决。8月18日,叶小强的父亲以叶序洪挖菜窖没有封口,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儿子摔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叶序洪赔偿;叶序洪则以叶小强摔伤是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己无关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叶序洪在自家封闭的后院墙内挖菜窖,其施工地不属于公共场所和通道,因而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对致伤无过错;原告叶小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尚无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无法律过错责任。为此,双方应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分担民事责任,窖主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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