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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规定5000元以内交通事故车主协商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8: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海口规定5000元以内交通事故车主协商解决
一次小事故造成了主干道的拥堵。 本报记者 李英挺

  本报海口11月5日讯 (记者文刚特约记者陈世清)海口交通拥堵多数是由轻微事故造成,而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迟迟不撤离事故现场,导致车龙排起长队。小事故频频造成大堵车,海口交警借鉴北京、广州经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12月1日起,对22种

交通事故实行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海口交警今天发布的这份通告说,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在海口市城区道路发生财产损失5000元以下的,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一律按照“一定位、二撤离、三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警方在通告中明确,发生以上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用石头、砖块等随手工具,快速在事故车辆轮胎与地面最小接触点描画“T”字符号,固定事故现场;现场定位后3分钟内立即自行撤离,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为保证简易事故快速处理,警方承诺,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的,可以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报警起5分钟内拒不定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拖移事故车辆至事故处理大队停车场等待处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警方郑重声明,对于发生物损事故后能够快速撤离的驾驶员,有违法行为的,减轻或免予相关的处罚。事故中即使没有责任一方,只要不主动撤离现场,民警也将按一般处理程序处理事故,扣留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车辆。

  海口警方强调,对妨碍、阻拦民警撤离事故现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予以拘留10日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海口交巡警支队已对路面执勤民警进行全面培训,使其全部具有事故处理资格,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单靠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处理事故。

  海口警方今天郑重向市民承诺,每天8时至22时,路面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后,5分钟内出警。市区白天5分钟到达事故现场,夜间10分钟到达。

  定位有两种办法

  若对事故责任确实有争议立即定位有两种办法。

  1:用粉笔、石笔或尖锐的金属在轮胎的外缘与地面的接触点划T型定位;

  2:用数码照相机或带摄像功能的手机,拍摄正前、正后、侧面的图像。“定位后,首先撤离,双方再自行协商,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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