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禁止向未成年人卖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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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09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政府透露,安康市自今年11月起全面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首次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并严禁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安康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且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安康市商务局监制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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