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男子传授偷技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10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周某不但自己偷自行车,还以口头传授、动作示范的方法,向他人传授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技巧”和作案后逃避侦查的犯罪经验。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今年4月20日晚,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南转盘附近发生一起盗窃案,市民付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走。当日22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基层民警在巡逻堵卡
经讯问,几人交代了自今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先后在铁西新区、大东区、皇姑区3次盗窃电动自行车,涉案金额3000余元。令人吃惊的是,张某和刘某的盗窃技能,全部系周某所授。 据刘某交代,今年4月,周某在铁西新区一家影剧院附近曾经给他们示范过偷车。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