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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断暧昧关系被男子烧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因女性朋友杨某提出与其断绝暧昧关系,仝义达放火烧了对方的家。近日,延庆法院以放火罪判决仝义达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受害人杨某损失9864元。

  1月11日零时许,仝义达携带汽油来到杨某家,发现家中无人后将汽油泼在被褥等物品上,并弄破5间北房顶棚,将沾有汽油的被褥、衣物等塞进顶棚窟窿点燃。早7时许,杨某和丈夫闻讯赶回将火扑灭并报警,但家中物品已全被烧毁,损失9864 元。8天后,仝义达被
查获。仝义达被公诉至法院时,杨某向他提出索赔3万元。庭审中,仝义达表示暂时无力赔偿。法院认为,仝义达已构成放火罪。

记者: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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