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泰州推行交通违章“黑名单”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20 扬子晚报

  泰州10月31日电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泰州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现在起,该市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驾驶人交通违法不光受经济处罚,还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驾驶权。

  泰州市交巡警支队丁红军支队长告诉记者,对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告知记录的车辆和驾驶人,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检验的汽车,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且没有按
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一年内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一次超员50%以上或者一年内两次以上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其行为记录将第一时间被反馈到交通运管部门、用人单位,并抄告保险公司,实行联动监管。按规定,这几类交通违章驾驶人将受到暂停从业资格、不予理赔、终生禁驾等处罚。(林天贵赵晓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