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举报劳动违法最高奖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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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20 扬子晚报 | |||||||||
常州10月30日电记者从常州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从现在开始,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举报人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据了解,市民可主要针对以下违法用工行为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存在使用童工行为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机构骗取社会保险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举报人要获得奖励必须实名举报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同时,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主要事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唐传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