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九江强化房地产环境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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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32 中国环境报 | |||||||||
熊志强 徐水兰 本报讯江西省九江县政府近日决定,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环保部门前置审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建不予发放规划建设许可证,以确保县城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由于九江县城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外排,影响了九江市重点打造的景观区之一——八里湖的水质。对此,九江县明确要求,县城生活污水必须达标排放。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环保部门前置审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建不予发放规划建设许可证;房地产项目建筑设计中必须预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位置;项目竣工验收中,未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建设部门不予工程验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