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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行部分独生子女死伤家庭扶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9:44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从2006年起,湖南省内只生育一个子女而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有一个子女又因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二级以上且未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家庭,不分城乡,夫妇年满50周岁后符合相应条件的,每人每年可从省财政领取600元扶助金。

  (卓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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