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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见证世纪审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0:18 法制早报

  本报记者(邱春艳) 对于中国人来说,20世纪最著名的两次审判莫过于国际上的东京审判和国内的“林彪、江 青反革命集团”案审判。这两次相隔36年的著名审判都有武大法律人的身影,他们在审判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审判结束后, 人们纷纷将目光投向中国中部的一所高校——武汉大学。他们想知道,孕育了如此著名的法官、律师和顾问的珞珈山,该是怎 样的神秘?

  东京

  公元1946年5月3日,东京。

  10时30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庭执行官高声宣布开庭,法庭里的所有人起立,迎候法官入场。在一片肃静中, 卫勃庭长率领着身着黑色法袍的法官们威严地走入法庭,登上审判席。一位中国法官紧随其后坐在卫勃的左侧。在以后的庭审 中,这名中国法官在这个位置上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这名中国法官就是梅汝璈。

  对于更多普通的中国人来说,梅汝璈的名字直到60年后才广为人知。

  2006年9月1日,“一部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看的电影”——《东京审判》在全国公映。

  当60年前的那一幕重新上演时,几乎每个中国人都被这名中国法官的学识、气魄、正义感和爱国心所征服。曾经或 正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生活工作过的人们更是感动不已——在60年前,这名法官曾在武汉大学法律系担任过教授。虽然梅 汝璈在武汉大学执教的时间不长,以至于许多资料在介绍其生平时,都忽略了他在武大执教的经历。然而武大法律人却没有忘 记他。法学院建院之初就一直把他塑为武大法律人的楷模,并将其事迹写进法学院院史。和梅汝璈一起参加东京审判的,还有 武大法律系的教授吴学义。他担任的是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方面的法律顾问。

  为了争一个属于中国的座次,梅汝璈不惜与庭长和其他法官翻脸。他对助手说:“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次的斗争总 是难免的,国际法庭亦不例外。这不仅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有关国家地位和荣誉的问题。”

  当11位对日参战国的法官穿着崭新的法袍庄严地坐在审判席上等待预演开始时,中国的法律顾问吴学义看到在审判 席后面插着的参战国国旗中,美国国旗插在第一位,中国国旗在第二位。他立刻向梅法官打手势,伸出了右手食指,意思是中 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梅汝璈看见吴学义的手势后,马上心领神会,立即向庭长卫勃提出:“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

  美国法官克莱墨漫不经心、十分傲慢地说:“为什么?”梅汝璈法官当即用流利的英语慷慨激昂地阐述了中国军民自 1931年“九一八事变”,直到1945年8月15日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代价。随后,梅汝璈与 美国法官展开了一轮激烈的辩论,直至美方理屈辞穷做出让步。中国国旗插在了第一位,美国国旗则移至第二位。这是自18 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以来国旗第一次插在首位。当时的国内新闻媒体就立即刊发了这一重大新闻, 有的报纸还及时刊出“号外”。

  北京

  公元1980年11月20日,在中国的日历上,这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但由于这一天下午,在北京正义 路1号的一座礼堂里,开始了一场吸引了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目光的审判,使这一天永远载入了史册……

  依据当时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特别法庭规定,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有权请律师进行辩护。但是由谁来承 担这些政治大案的主要罪犯的辩护律师呢?

  “文革”之后,本来就不多的律师已所剩无几,能够出席特别法庭的著名律师更是凤毛麟角。律师作无罪辩护在今天 看来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但在当时却有着极大的风险。尽管当时“四人帮”已被送上被告席,但极“左”思潮的影响并没有 彻底肃清,即使是为“四人帮”骨干分子作无罪辩护也还是需要勇气的。

  当司法部指派武汉大学法律系的马克昌担任原空军司令员吴法宪的辩护人时,马克昌心里“有想法”。

  让起草和修订刑法的人去帮一个著名的反面人物辩护,马克昌从感情上有些不能接受。“我自己也曾是那个时期的受 害人之一,巴不得能早一天站出来为历史性审判作出贡献,但没想到会是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出现。”

  在情与法的较量中,马克昌后来选择了用法律保护人权。“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 自己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法学教授,不带头履行法律规定,以后还有谁来维护法律尊严?”

  他反复查阅案卷并与被告交谈,发现公诉机关对吴法宪的起诉书有几处疑点。

  1980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在法庭上,马克昌以辩护人的身份为被告吴法宪 提出了三点辩护意见,即: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吴法宪参与了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活动,起诉书指控吴法宪的这一罪行不能成 立;吴法宪是林、江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而不是首犯,在量刑时应与首犯区别对待……

  特别法庭后来对吴法宪的判决是:认定吴法宪是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判处他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 年。

  而对起诉书指控的吴法宪参与策动反革命政变的罪行,特别法庭未予以认定。

  从这个审判结果来看,特别法庭在对吴法宪量刑时,是考虑了辩护律师的意见的。

  审判结束时,旁听的群众不禁感叹:“噢,这个律师还是在给他们真辩啊!”

  在宣判之前的休庭期间,吴法宪提出要见律师,法庭没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后来托人向马克昌转达了谢意:“我对律 师非常感激,请转达我对他们的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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