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河两岸住宅建设总量不能超30%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1:3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11月6日消息(记者郑凯 翟媛) 日前记者获悉,“十一五”期间,海河综合开发将重点在海河两岸开发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公共设施和商贸设施,海河两岸的住宅建设总量则不超过总建设量的30%。 按照海河规划,海河两岸的建设项目将以公建项目为主,而海河周边地区的公建开发则以商贸、文化及休闲设施为主。
其中,建设量不到海河两岸建筑建设总量三成住宅,将被规划为建设标准高,并且是与海河开发整体风格相协调、领跑全市的15个精品住宅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