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绑架船长者目前已被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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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3:33 江南都市报 | |||||||||
永修县水上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称:原因是“证据不足” 本报讯实习生厉丽、记者谢宝武报道:丰城一艘船只在赣江与武汉货船相撞,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本报2日对 此事曾作相关报道。3日,记者从永修县警方处获知,因证据不足,涉嫌绑架而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龚某目前已被释放。
3日上午,当事方丰城船只的船主胡先生及船员龚某约见本报记者,胡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船只的相关证件,以证明他 的船只手续齐全,是有证船只。胡先生称,武汉货船撞伤丰城货船后,海事部门及时出了现场,在认定了肇事责任在武汉货船 后,并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当时,天色渐黑,海事部门要求进港继续处理。丰城货船由于重载在身,加上被撞后船身 发现漏水现象,就要求卸货后进港处理。因为证件要随船走,丰城船主就没有将证件拿给海事部门。第二天下午,待丰城船卸 完货准备到永修海事部门指定港口接受处理的返航途中,又遇见了武汉肇事货船,丰城船主以为武汉货船逃逸,遂要求对方抛 锚停航商谈赔偿一事。双方在没有发生任何争执的情况下,达成了由武汉货船赔偿丰城船只船主1.8万元损失的协议。这时 ,武汉货船船长还主动提出,由于他们船上没有现金,不要因这点小钱大家都停航在这里造成更大的损失,因而建议丰城船主 ,要么丰城船派一人随他们去九江蛤蟆石取钱,要么他们派一人随丰城船到南昌等他们送钱来。在武汉船主的建议下,丰城船 主同意武汉船主随自己到南昌等武汉方面送赔偿金来。 胡先生告诉记者,武汉船主10月26日晚6时许上了船后,丰城船主一路上没有对他采取任何限制措施,甚至连威 胁的语言都没有说过,给武汉船主用过晚餐后,又提供棉被给他休息,直到10月27日早上7时,武汉船主与丰城船员龚某 两人下船,在南昌等候武汉方的赔偿款。谁知武汉方昧着良心,歪曲事实,造成丰城方面不仅船员被刑拘,而且停航至今,损 失巨大。好在公安机关秉公依法办案,真正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使守法公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及时保障。 记者联系永修县水上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万警官后得知,被刑拘的龚某目前已被释放,原因是涉嫌绑架的证据不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