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农村低保户等列入燃煤自采暖补助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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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3:4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曹坤)明天立冬,今天从市民政局传来一个有关过冬的好消息:北京市今年首次将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及农村低保户,采用燃煤自采暖的家庭列入冬季燃煤自采暖补助范围,与城市低保家庭一样,他们每户今年采暖季可享受到200元补助。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获悉,今年北京市将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及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家庭,采用燃煤自采暖的家庭每户在本年度供暖季补助200元。
跟去年不同的是,今年除了对本市城市低保对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有补助外,还首次对农村低保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燃煤自采暖过冬家庭给予补助。 据了解,目前各区县已经开始补助金的发放工作,计划在本个采暖季(2006年11月15日至2007年3月15日)开始之前发放完毕。 同时,记者上午还从石景山区民政局获悉,为确保全区低保家庭安全过冬,该局协调石景山区财政局,确保低保家庭冬季燃煤自采暖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并对全区低保家庭全面开展排查工作,保证符合补助条件的低保家庭无漏报、错报现象。制定发放计划,保证该款项于11月初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低保家庭手中。 另外,延庆县也积极争取资金为5422个享受本市城乡低保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自采暖过冬家庭发放燃煤价格补贴,并为100余户农村低保特困家庭进行危旧房翻新改建。 相关背景 据《北京日报》报道,去年本市4.3万燃煤自采暖的低保家庭,每户都享受到200元的临时救助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