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台审计部门挨扁批 声称要追查3680万单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6:5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6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在昨天晚上开记者会,对台检方对“公务机要费案”提出起诉做出回应时,对“审计部”多所批判,台“审计部”发言人王永兴上午说,他不认为审核过程未尽“告知”责任,陈水扁对台“审计部”的不满,会详细记录加以检讨,但月底前陈水扁仍需“依法”检附2005年度未核销的3680万元(新台币,下同)“公务机要费”单据,否则台当局“审计部”要“依法”追回。

  至于台检方略过未查的“机密费”部分,台“审计部”是否要查到底,王永兴强调,一切要等陈水扁办公室月底提出申复后,再做打算。台“审计部”所有处理都依“审计法”及相关规定。“法令”规定需要单据的,若“府方”提不出单据、不叙明用途,一定要追回。

  王永兴表示,陈水扁搞不清楚“公务机要费”的科目,与台当局“审计部”无关,各机关会计科目设计,由各机关自行构思,编了再送台当局“政院主计处”汇编,作预算初步把关动作,完了再根据“预算法”规定,送台“立院”审议,通过后就完成预算核编规定。

  他说,“公务机要费”一级科目用途编在“业务费”,其下第二级科目有“机要费”,若“机要费”具“特别费”及“机密费”性质,就应该编在“机密费”预算项上,台当局“审计部”认定“公务机要费”编在“业务费”,依规定任何一笔费用都要单据。

  他表示,“特别费”、“机密费”、“机要费”完全不一样,按会计单位所作不同定义去执行,台当局“审计部”再参考审核。每个机关都有会计单位,台当局“审计部”可以理解陈水扁“日理万机”,不会对这种小事了解这么透彻,所以会计单位应该尽责任告知,而不是怪到台“审计部”头上。

  至于检察官作“机密费”与“非机密费”的分类,他不便表示意见,他强调,“公务机要费”是编在公开预算,一年3500万,只要把“立院”审议完成的预算书拿出来看,每个支用项目都看得到,而任何一项开支,都要依规定提必要单据。

  对陈水扁说台“审计部”的不是,指搜集发票五年都不指正,王永兴说,2002年到陈水扁办公室查帐,台“审计部”仅就发票形式查核,当时没人检举陈水扁办公室用别人的发票报帐,加上陈水扁办公室是最高权力象征机构,财务风险算是零的单位,从书面上根本看不出有问题,是今年6月22日李慧芬爆料,自己消费被拿来当“公务机要费”报销,台当局“审计部”才会进去查帐。

  至于陈水扁抱怨,他没有“特支费”,比乡长还不如,王永兴表示,如果陈水扁觉得钱不够用,“主计”或会计单位就应该去负责编列预算,这不是台当局“审计部”应该回应的范围。(季水)

  专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