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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藏服兵役政策有优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征兵办获悉,为调动广大应征青年到驻藏部队服现役的积极性,确保顺利完成为驻藏部队输送合格优质兵员的光荣任务,合肥市今冬征集驻西藏新兵的优待政策日前正式出台。

  优待政策规定,征集农村户口青年到驻西藏部队服役的,入伍前经本人申请,允许农转非,列入非农征集任务。本人不愿意农转非的,仍列入农业征集任务。

  对征集到驻西藏部队服役的士兵,服义务兵役期间,优待金按照当年规定的标准和发放渠道,每人增发1倍以上。

  非农业户口征集到西藏部队服役的,退役后按照当年国家安置政策优先落实相关待遇。对选择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偿金的标准应高于同年度其他非农业户口青年退伍士兵的50%以上,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

  对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退役后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在职职工参军入伍到驻西藏部队服役的,服役期间其基本工资由原单位继续发放,退役后,允许复工复职。

  同时,优待政策强调在驻西藏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因个人违规或不愿继续服役被中途退兵者,三个月内因身体或政治原因被退兵者,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者,不享受上述优待政策。

  据介绍,为进一步做好进藏兵优抚兑现工作,合肥市特别要求市、县(区)财政要确保进藏兵优待经费落实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每年的8月1日前及时足额发放驻西藏部队服役士兵的优待金。

  市征兵办还将给驻西藏部队服役的士兵发放“进藏服役光荣证”,士兵家长可凭“进藏服役光荣证”和服役部队团以上机关出具的服役证明在民政部门领取优待金和补助金。

  此外,合肥市还提倡各区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

  (厚勇 献松 贤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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