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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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30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6日讯 (记者黄晓华)第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今天上午在海口寰岛泰得大酒店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啸风在会议开幕前会见了与会代表并一起合影留念。 汪啸风代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与会的全体代表来到海南表示欢迎。他说,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方立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信春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建国,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成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昌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秦醒民,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翟培基等出席会议。 杨景宇在会上讲话时说,完善法律制度,涉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又有其自身的特殊领域和规律,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功能。他指出,法律制度要发挥调整社会关系、社会利益的功能,用和谐的法律制度来促进社会的和谐。 吴昌元、张德春在会上致辞。 本次会议为期5天。与会的代表们将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讨,相互交流在立法工作中的体会、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市人大法制委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