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贞昌疑涉政策贿选 蓝营向检方告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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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24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7日讯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今天质疑,“行政院长”苏贞昌10月26日在上班时间南下为民进党高雄市长参选人陈菊助选,并开出两张新台币570亿元的空头支票。他强调,苏贞昌开出地方建设经费支票,涉违“贿选犯行例举”第八项规定,党团已赴台北地检署告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团上午召开记者会指出,苏贞昌在上班时间为特定
党籍“立委”李复兴说,昨天质询“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胜正得知,“经建会”10月30日才刚完成高雄世贸展览中心可行性评估及整合规划报告,为何苏贞昌能在10月26日就南下举行“宣示典礼”? 出席记者会的律师汤明亮表示,2004年11月19日“法务部”核定“贿选犯行例举”,其中第八项规定“假借核拨经费名义,提供县市、乡镇或村里等地方政府建设经费”;苏贞昌开出570亿元地方建设经费支票,显涉贿选罪行,依选罢法规定,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 国民党团于记者会后,由蔡锦隆率党籍“立委”前往台北地检署告发苏贞昌涉政策贿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