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客领不到噪音扰民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琼)“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同住一幢楼,有产权的人听得见噪音,租房的人就听不到噪音了?”昨天下午,租住在方庄方群园二区2号楼的刘先生向记者抱怨,居委会以他是租户为由,拒绝给他其他邻居们都享受的扰民费。

  刘先生说,他租住在这幢居民楼好几年了,今年夏天,该楼南侧不停地传出挖土机挖基槽、切割机切割钢管的巨大噪音,有时甚至吵到凌晨2时,时常有楼下的邻居隔窗大吼,
表示抗议。前两天,他突然看到楼门上贴着通知称,施工单位将补偿整座楼的居民每户100元的扰民费。

  “我去居委会问,谁知道居委会说这钱租房的没有。于是我委托房东去问,谁知居委会又说房东不住这儿,也没有。”对此,刘先生不解地问:“作为直接受害者,怎么就领不了这扰民费呢?”

  记者致电市建委便民热线,一名工作人员称,根据本市现行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对确定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居民受噪声污染的程度,按批准的超噪声标准值夜间施工工期,以每户每月30月至6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其中被补偿方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对于刘先生这样的情况,建议由房东代领后再转交租户。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事致电方群园二区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拒绝采访。J010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