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停桩设饭馆门口法院判交通队没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莹)因认为交通队在自家饭馆门口设置人行便道桩影响饭馆生意,北京菌香园餐饮有限公司起诉西城交通支队要求拆桩,索赔1万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判决交通队的做法符合规定,驳回了饭馆的起诉。 菌香园是平安大街临街的一家饭馆,门前有块空地供就餐的客人泊车。今年5月,西城交通支队开始对道路两侧便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合法施划的停车位和非法私划、私占停车位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交管部门负责对交通安全、道路配套设施进行管理,可以根据交通需求对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时调整。 交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横道上停放机动车。交通队安装禁停桩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停车行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该行为没有妨碍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也没有侵犯到饭馆的合法权益,与饭馆无法经营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饭馆要求拆装并索赔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J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