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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全国最高水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3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杜新达)截至目前,本市共有11.6万户、23.2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十年总结”会议上了解到,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家庭月人均310元,人均救助补差额242元,两项指标均处于全国最高水平。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本市正式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第10个
年头,全市已基本建立起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根据低收入家庭赡养系数、人口结构等不同情况确定了不同的救助系数,使城市“三无”人员、重残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症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得到更多的救助。

  据了解,本市已建立起包括医疗优惠办法、危重病救助、常见病救助、生育救助等内容的多层次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规定,城市救助对象最多可得到年1万元的救助,目前,已累计救助34702人次;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减免、还贷等措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去年又将城市

廉租房救助范围由低保对象扩大为月人均收入低于580元的家庭。另外,全市每年投入资金约9000余万元,为低保家庭的中小学生减免了学杂费和书本费。

  据介绍,目前全市各类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已有994余个,同时将接受社会捐赠电话并入96156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另外,全市已建立“爱心家园”102家,帮扶困难群众3.8万多户、7.6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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