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全国最高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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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5:3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杜新达)截至目前,本市共有11.6万户、23.2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十年总结”会议上了解到,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家庭月人均310元,人均救助补差额242元,两项指标均处于全国最高水平。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本市正式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第10个
据了解,本市已建立起包括医疗优惠办法、危重病救助、常见病救助、生育救助等内容的多层次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规定,城市救助对象最多可得到年1万元的救助,目前,已累计救助34702人次;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减免、还贷等措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去年又将城市廉租房救助范围由低保对象扩大为月人均收入低于580元的家庭。另外,全市每年投入资金约9000余万元,为低保家庭的中小学生减免了学杂费和书本费。 据介绍,目前全市各类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已有994余个,同时将接受社会捐赠电话并入96156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另外,全市已建立“爱心家园”102家,帮扶困难群众3.8万多户、7.6万多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