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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将调查吴淑珍用“机要费”买钻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6: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7日电 陈水扁“向人民报告”时主动提到,曾经向友人黄维生借贷450万(新台币,下同)。“国务机要费”的起诉书当中也记载,其夫人吴淑珍购买两只昂贵的钻戒。不过,却从没有向“监察院”申报。“监察院”已经决定展开调查,将去函“总统府”要求在15天之内提出说明。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陈水扁表示曾经向友人黄维生借贷450万,陈瑞仁检察
官撰写的“国务机要费”起诉书当中也提到,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用“国务机要费”购买两只昂贵钻戒,一只32万元,另一只更高达132万元。

  不过,陈水扁向“监察院”申报的财产当中,却没有出现这项债务和两只钻戒,“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表示,将会去函“总统府”要求说明,由于陈水扁家庭多次财产申报不实,“监察院”今年已经三度发文给“总统府”要求说明。不过,陈水扁还是不愿意透露吴淑珍拥有的部分珠宝,到底是向哪些亲友所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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