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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承办检察官将出庭与陈水扁正面交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6:2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7日消息据台媒报道,被台湾检方列为“公务机要费”案贪污主犯的陈水扁5日抛出“一审有罪即下台”的承诺后,该案承办检察官陈瑞仁出于对起诉案件负责,决定亲自出庭。台媒指出,未来台北地方法院在审理时,如以“证人”身份传唤陈水扁作证,势将出现“双陈”当庭正面交锋的历史画面,检辩攻防的场景,将精采可待。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公务机要费”案将进入审理阶段,陈瑞仁为对自己侦
办的案件负责,由台“高检署”改调台北地检署为办事检察官,并在起诉书中具名。由于陈水扁在5日回应“公务机要费”案指控时,对台湾检方多所批评,甚至作出“一审有罪下台”的政治承诺,对此,陈瑞仁在与台“高检署”检察长谢文定的沟通中,表达亲自出庭的意愿。

  报道说,谢文定对于陈瑞仁亲赴火线的构想,完全尊重,并将这项构想与台北地检署检察长颜大和交换意见,待台北地方法院完成分案后,检方将视审案件的审判长,组成公诉团队,由陈瑞仁负责领军。

  报道引述岛内法界人士的话表示,陈水扁在“公务机要费”案侦结后,第一时间找来“御用”律师顾立雄沙盘推演,然后对台湾民众作出“一审有罪下台”的承诺,显然有在法庭一战到底的决心。面对政治角力舞台转换至法庭攻防,陈瑞仁决定亲自出庭,将更具说服力。而他对“公务机要费”案的熟悉程度,在攻防之间,肯定比其他检察官游刃有余。

  报道指出,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时,虽然陈水扁受“宪法”保障暂不受追诉,但无可避免的,被检方视为贪污共同正犯的吴淑珍在无罪陈述时,陈水扁的说法,将左右案情发展。岛内法界人士认为,届时陈水扁以“证人”身份出庭的可能性大增。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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