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收回扣将受重点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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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1:10 新京报 | |||||||||
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底,旅游局展开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相丽丽)旅行社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导游与司机收受回扣,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底,旅游局将对此类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昨日,北京市旅游局下发《关于开展治理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
此次治理的重点包括:旅行社账外收取回扣、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营业收入不入账、发布虚假广告和恶意拖欠款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旅游购物商店和旅游景点账外给付旅行社、导游、旅游车司机回扣和出售假冒伪劣、质次价高商品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等。 11月至12月,旅游局将对查出的不正当交易进行分类处理,明年1月至2月,将在行业内有重点地加以整改。 据了解,市旅游局还将组织督察员队伍,采取信访、暗访、回访“三访”等办法,对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开展治理不正当交易工作的质量效果进行评估验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