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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企业打赢域名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2:00 北京晨报

  CN域名由我国自主管理

  晨报讯(记者 赵阳)最近,部分国内COM域名被外国公司仲裁夺走,而CN域名同样也遭到起诉。但因为CN域名由我国自主管理,仲裁结果大不相同。日前,cra.cn域名仲裁案落槌,中国注册者胜诉。

  本市一家企业取意Children Reading Advisor(儿童阅读顾问),以字母缩写注册了cra.cn应用于自己的网站。今年3月遭到一家海外公司的仲裁投诉,外国公司声称“cra”是其公司Convenience Retail Asia的缩写,认为“cra.cn”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据此要求得到该域名。记者从CN域名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了解到,由于认可我国注册者对CN域名的命名解释,仲裁中心日前作出裁决,驳回外国公司投诉,判决我国原有注册者继续拥有cra.cn域名。

  专家表示,近年来,在域名裁决中,由于COM域名由美国管理,所以,COM域名的中国注册者大都以失败告终。而CN域名则由我国自主管理,因此,CN域名在语言和法律两方面都更具有保障优势。专家建议,中国企业注册CN域名,有利于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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